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是1984年8月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市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,受市政府领导并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,接受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业务指导,下设11个区级分会和综合部、投诉与法务部等职能部门,实行委员会制与秘书长负责制。作为中国首个城市消费者组织,其委员由政府部门、社会团体及新闻单位代表组成,主要履行消费咨询、投诉调解、商品服务监督、支持消费者诉讼等法定职责,依法处理13类消费侵权投诉并明确14类不受理事项。 该委员会通过"双承诺"活动推动5104家企业建立诚信经营机制,化解消费纠纷934件,并联合律协、市场监管部门构建维权网络,处理直播电商、未成年人网购等新型纠纷。近年发布"618""自动续费"等多领域消费提示,开展行业体察与比较试验,参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普法宣传,形成覆盖传统与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