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父母亲以ER法教导的幼儿比在托儿所接受ER法教育的幼儿,成续优异得多。经过笔者的仔细探讨,个人学习和团体学习的成果会发生差异,可能有诸多因素。其中最显著的为,每班二十人以上的团体教育,指导者往往无法细心周到地照顾到每一位儿童,这些被一大群幼儿围绕的老师,对每个儿童所能做到的事远不及父母在家庭里对于自己幼儿的照顾。以物理性方面而言,同样是花费十五分钟,以大班方式教导的幼儿与在家庭内一对一的学习方法相较,前者所能发挥的影响力无论如何还是相当有限的。诚如笔者在其它项目中所言,当实施ER法时,了解幼儿究竟对什么事有兴趣,对那句话懂得多少是很重要的,而对于这些重要关键,身为父母者常能详细地有所了解。因...